我于2006年7月27日下午在重庆永川移动西大街大厅购买了一部LG912手机,在使用过程中我发觉该机电池极不耐用,而且电话簿快捷键不能工作。我与销售人员衔接后,她们要求我把每块电池充三次,每次12小时以上。我按要求做了,但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,每块只有24小时多一点时间。我的电话通话时间大约每天有40分左右,与LG的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的介绍大相径庭。
宣传所说的是连续通话120分钟,待机时间200分钟。8月5日,我又按照营业员的要求把手机及电池交与LG在重庆的专业检查点检查,今天下午销售人员通知说检查结果没问题,电池和手机都正常。为此,我不能接受,感觉LG912手机电池待机名不符实,手机质量存在瑕疵。而且,我新买的手机上居然已有2006年3月的MP3音乐。
对于上述情况,我认为LG生产商存在欺骗用户的事实,在此恳请315投诉网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问题。同时请你们向生产商转达我本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。也希望生产商能够充分的认识到自己产品的缺陷和不诚实的错误,即时召回问题手机。我期待你们的好消息和生产商最真挚的道歉以及公平的解决。